我國中國海關對ATA單證冊的有關法律規定
為配合我國實施 ATA 單證簿制度,對 ATA 單證簿下的進出口貨物進行有效監管,海關總署先后制定了《海關總署臨時進口單證管理貨物進出口管理辦法》、《海關內部聯系合作實施 ATA 單證簿制度辦法》和《海關總署物證進口管理辦法》,深圳報關行和海關的關系:海關是進出口貨物監管的部門,報關行只是將進出口的資料送至海關審批,獲得進出口同意的一個關卡,為了讓您更好地了解有關規定,減少報關過程中的不便,結合實際操作中經常出現的問題,特向您介紹我國海關的有關規定,代理買單報關,操作如下:先定倉,報關委托書、裝箱單、發票、合同、報檢委托書、代貨運委托書、貨代會有進倉通知,
ATA 文件的貨物申報資格要求是什么?
通過國際貨運信息渠道憑ATA單證冊進出口的貨物管理應由經海關部門批準的具有中國報關企業資格的單位向海關業務辦理工作有關報關手續。ATA單證冊項下隨身攜帶進出境的貨物應由ATA單證冊的持證人或其授權可以代表向海關辦理國家有關報關手續。
如何根據 ATA 文件進行貨物交易?
ATA單證冊項下的貨物需要由進境地海關轉運至境內其他海關辦理臨時進口審批的,應當按照海關對轉關運輸貨物的監管規定辦理轉關手續。
轉口單據簿內的轉口貨物,海關可以憑轉口單據簿內的轉口單據辦理相關的進出境手續。
外國ATA單證冊持有人應注意什么?
ATA單證冊項下暫準進口中國貨物是否屬于我國海關進行監管以及貨物,未經海關行政許可,持證人不得擅自將ATA單證冊項下貨物在境內企業出售、轉讓或移作他用。經海關同意通過出售、轉讓或移作他用的貨物應事先按有關法律規定可以辦理海關手續。
持有人決定放棄貨物的,應當向海關申請,經海關批準,提交海關加工。
ATA單證冊項下貨物由于毀壞、丟失、被竊等原因而不能復出口的,持證人應負責向海關辦理核銷手續,有關進口稅費應由擔保人負責繳納。
根據 ATA 文件轉口進口證物的時限是什么?
展品應在入境之日起6個月內運出境外。確需延長復運出境期限的,應當報主管海關批準,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舉辦活動為期半年以上的展覽會,應由主辦企業單位或其代理公司人事先報海關總署進行審核。
我應在哪里根據 ATA 文件申報進口展品?
展覽會的組織者或其代理人應向展覽會所在地海關辦理展品進口申報手續。從非展覽地海關進口的展品,應當在進境地海關辦理海關手續。
主辦單位或其代理人申請展品進口時,應當向海關提交展品清單。清單內容應完整、準確并翻譯成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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