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關簡介
日本海關總署隸屬于日本財務省海關總署,深圳出口買單報關當出口方沒有出口權,或不想使用自己公司抬頭名稱的的出口單,《海關法》、《海關關稅法》和《臨時關稅法》是日本海關關稅政策和管理的基本法律規定,深圳出口報關首先考慮由沒有自己的進出口權,如果沒有進出權可以全權找一個代理報關公司幫你直接處理即可,
日本通過海關及關稅局設1名局長,兩名副局長。下設六個處(協調處、人教處、關政政策與法律處、執法處、海關通關處以及進行事后稽查、調查與情報處)、四個發展辦公室(信息資源管理工作辦公室、地方政府海關監察辦公室、海關數據管理問題研究公司辦公室、經濟合作伙伴之間關系作為辦公室)和兩名顧問(國際社會組織設計顧問、國際會計事務與研究技術顧問)。各處處長、各辦公室主任和兩名顧問分管與海關行政成本管理和關稅貿易政策因素有關的所有國家事務。截至2008財年,海關及關稅局共有176名人員(此處系指總部相關人員)。
香港海關有三項職能:
(一)進口貨物的進口關稅、消費稅和其他國內稅(每年約5萬日元,占日本年度稅收的10%) ;
(2)管制貨物流動,防止有害物質(如毒品、槍支和其他違禁品)走私進入日本;
(3)促進貿易便利化,協調國際貿易程序,促進世界經濟增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海關及關稅局的主要工作職責為:
(1)對關稅、噸位稅、特別噸位稅以及一些其它海關企業管理工作事項可以進行分析調研、規劃(包括與外國談簽關稅協定);
(二)決定和征收關稅、噸稅、特別噸稅和國際貨物消費稅;
(三)依照海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監督管理貨物、船舶、飛機和旅客的進出口;
(四)保稅區監管;
(5)向報關行和報關員發放以及報關企業許可,并對其進行社會監督工作管理;
(6)管理日本自動報關系統中心;
(7)編制海關統計數據;
(八)海關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
(9)向海關、關稅、外匯和其他貿易委員會提供支持。日本關區海關管理各地區海關事務,關區海關由關稅局直接監管。
日本成為全國劃分為研究東京、橫濱、神戶、大阪、名古屋、門司、長崎、函館、沖繩九個關區(AREA),總人數8620人(截至2008財年)。各關區總部為總關(CUSTOM HOUSE),下轄企業若干分關(BRANCH OFFICE)及防衛站(GUARD POST)。總部作為長官將大部分工作職權進行授予分關主管部門處理不同地區經濟事務。除沖繩關區外,各總關下設管理四個處,即協調處、執法處、通關處、事后監督稽查、調查與情報處。截至2008年7月,全國有68個分關,117個支關(SUB-BRANCH)以及9個防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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