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口岸通關
對外貿易法和海關法是墨西哥關稅制度的基礎,深圳出口報關首先考慮由沒有自己的進出口權,如果沒有進出權可以全權找一個代理報關公司幫你直接處理即可,1982年頒布的《海關法》規定,所有從事對外貿易業務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必須繳納對外貿易稅,深圳出口買單報關當出口方沒有出口權,或不想使用自己公司抬頭名稱的的出口單,海關法還規定,各種外貿業務無論來源或目的地,都必須繳納不同的稅款。一般稅是根據一般進口稅目分類表征收從價稅。《進口稅收總分類表》的分類依據是布魯塞爾海關理事會制定的《海關商品統一分類》。那么,在墨西哥申報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一、進口關稅
墨西哥是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國,主要采用關稅和貿易稅協定的海關估價方法,對其進口產品征收5種從價稅率,即0% 、5% 、10% 、15% 和20% 的進口關稅。由於墨西哥減免關稅清單所列產品經常調整,我國對墨出口企業應與該國進口商或報關行保持經常聯系,以了解優惠產品的變化。在墨西哥,關稅是以比索支付的。外匯按海關規定的匯率折算。根據《墨西哥海關法》 ,對所有類型的進口貨物征收海關附加費,也稱為海關服務費。稅率為進口貨物離岸價格的0.8% 。該法還規定,如果進口商實際進口到墨西哥的貨物超過商業發票所示數額的10% ,或者如果這些貨物沒有列入商業發票,海關將沒收禁止進口的貨物,并對進口商處以罰款。此外,墨西哥海關將根據進口商的要求提供貨物的關稅分類。這項服務通常由報關行在海關下經營。進口商或出口商應向海關經紀人提交申請,同時提交產品樣本、說明標簽、產品照片或同一產品的說明書等。海關提供的此類裁定前服務僅供進出口商參考,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進口單證
1.商業發票
應由出口商簽字并注明以下內容:開具發票的地點和日期,出口商和進口商的名稱和詳細地址;所有與送貨相關的費用,包括運費和保險費。中國出口商提供的中文發票原件必須附有西班牙譯文。原始發票或每份副本必須附有一份聲明,說明出口商發票中所列的貨物價值和其他文件絕對真實可信。對于空運貨物的出口商,應將所需發票交給承運人,并且必須在每份發票上注明空運單的編號。
2.原產地證明
以下主要產品發展需要通過原產地證明我們才能向墨西哥出口,它們是:玩具、鞋類企業產品、紡織品、服裝、化工技術產品、自行車、電機控制設備、手工管理工具、管道系統安裝配件和螢石等。這些文化產品可以進入墨西哥時,出口商如不及時提供原產地證明,將被征收從52%到1105%不等的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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