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與零稅率區別?
免稅與零稅率區別?
稅率為零不等同于免稅,深圳報關行和海關的關系:海關是進出口貨物監管的部門,報關行只是將進出口的資料送至海關審批,獲得進出口同意的一個關卡,
二者區別在于:
第一,納稅人銷售零稅率商品在稅法上有納稅義務,但由于零稅率的規定,納稅人不能納稅,代理買單報關,操作如下:先定倉,報關委托書、裝箱單、發票、合同、報檢委托書、代貨運委托書、貨代會有進倉通知,免稅是指國家根據政策的需要,免除納稅人的納稅義務。
二是企業納稅人進行銷售零稅率貨物既然有納稅管理義務,同樣需要具有可以抵扣稅額的權利,從形式通過上表現為退給納稅行為人在社會各個流轉工作環節已繳納的稅款。而免稅則規定免除納稅人納稅的義務,同時也規定公司生產產品銷售免稅貨物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即納稅人必須選擇放棄抵扣稅款的權利。
出口企業貨物和應稅銷售服務可以免稅僅是指在免稅環節不征收土地增值稅,其相應的進項稅額不能直接抵扣,也不能及時退還。而零稅率是指對規定的出口貿易貨物和應稅服務人員除了在出口主要環節不征稅外,還要對該產品和應稅服務在出口前已繳納的增值稅問題進行投資退稅,使該出口商品貨物及應稅服務在出口時完全不含增值稅,從而以無稅產品發展進入我國國際金融市場。
根據增值稅公式: 產出稅 = 銷售稅率,如果稅率為零,產出稅也為零。應納稅額 = 進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為零,零減進項稅額為負。
因此,貨物申報出口時,按出口金額計算負進項稅,即貨物在各流通環節繳納的稅款應全部返還給出口單位。出口商品實行零稅率,免稅商品形式上表現為納稅人不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