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物流秩序中的十大常見問題
國際物流秩序中的十大常見問題
1.由于對信用證超載和短裝條款的誤解,造成單據數量和數量錯誤。UPS買單報關出口收匯核銷單。一切出口貨物報關時,應交驗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匯"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并將核銷編號填在每張出口報關單的右上角處。深圳報關行報關涉及的對象可分為進出境的運輸工具和貨物、物品兩大類。由于性質不同,其報關程序各異。DHL買單報關貨物裝箱單。其份數同發票。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一般來說,如果信用證規定了金額和數量,可以允許5% 的超額和短缺,如果沒有規定信用證的金額和數量,可以允許5% 的超額和短缺。這里要指出的一點是,根據 ucp500,如果計量單位是一個單位,那么這個規定就不實際。
2.匯票的受票人名稱、地址不能打錯。
在這里,我們應該注意支付銀行和還款銀行之間的區別。
3. 發票上受益人名稱、地址與信用證描述不符。
圖4。匯票、發票、保險單等貨幣體系名稱與信用證規定不一致或不符。
發票上貨物的描述與信用證上的描述不完全一致。
6.要求進行認證或證實通過單據的類型、出單人等不符合我國信用證可以要求。
7.商品名稱、數量、計量單位、運輸標志說明、毛重、凈重等。
8. 原始文件未顯示原文或提交的份數不足。
未經相關簽字或蓋章,提單或保險單未按要求背書。
10.提單中的卸貨港、目的地簽發錯誤信息以及企業存在一些不良學生批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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